江西2017年淘汰黄标车 空气污染严重中小学可停课
人民网南昌1月6日电(记者秦海峰)日前,江西省印发“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到2017年,江西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其中南昌、九江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2017年底全面供应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
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到2015年,南昌市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65%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50%以上。到2017年,各设区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
根据实施细则,江西要在2013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各设区市中心城区的加气站
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4年,各设区市实施“黄标车”限行区域应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50%以上,并逐步在县级中心城区推行。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积极有序推进在用公交车和出租车“油改气”工作,到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各设区市中心城区的加气站。
实施细则还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通过逐步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17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南昌、九江区域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中小学校停课等应对措施
实施细则要求,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大气环境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和服务产品联合发布、重大大气污染事件联合调查和评估机制、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5年,完成省级和南昌、九江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设区市于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到2015年底,完成各设区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和细颗粒物监测点建设。
根据该实施细则,南昌、九江市政府要在2013年底前,其他设区市要于2015年底前制定和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应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各地应根据应急预案内容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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