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处调研员谭玲解读2016年用电量数据

24.01.2017  17:11

 

--2016年我省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016年,我省全社会用电量1182.50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8.8%,比上年加快2.0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6位,中部第2位。其中,工业用电量772.16亿千瓦时,增长5.8%,比上年加快1.0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同样位居全国第6位,中部第2位。

 

  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长较快。第一产业用电量11.72亿千瓦时,增长11.6%,比上年加快13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平稳。第二产业用电量790.76亿千瓦时,增长5.8%,比上年加快0.8个百分点,直接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4.0个百分点。

 

  二产中工业是电力消费主体,全年用电量772.16亿千瓦时,增长5.8%,比上年加快1.0个百分点,直接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3.9个百分点。其中,轻工业用电量159.31亿千瓦时,增长8.0%,比上年加快4.1个百分点,重工业用电量612.85亿千瓦时,增长5.2%,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

 

  建筑业用电量低速增长,全年用电量18.60亿千瓦时,增长4.6%,比上年回落11.2个百分点。

 

  第三产用电量增速居首。第三产业用电量169.93亿千瓦时,增长17.5%,比上年加快3.4个百分点,高于全社会用电量8.7个百分点。

 

  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较高。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10.09亿千瓦时,增长13.9%,高于全社会用电量5.1个百分点,比上年加快4.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112.13亿千瓦时,增长14.0%,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97.96亿千瓦时,增长13.8%。

 

  当前,我省产业处于转型升级期,用电增速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用电结构进一步优化。高耗能行业用电比重继续下降,三产服务业用电比重逐步上升。2016年,六大高耗能行业用电占全社会用电比重44.2%,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三产用电占比14.4%,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