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法院多措并举迎接《旅游法》施行
江西法院网讯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施行。为了让群众了解《旅游法》内容,保障旅游权益,庐山人民法院连日来开展多项措施,迎接《旅游法》施行。
一是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用问题版》。此书由该院院长况杰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从今年3月开始,庐山法院相继走访庐山政法委、庐山旅游局、信访办等旅游相关部门,深入各个旅游社开展调研,利用网络、微博、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大量一手资料,历经半年写作整理,在国庆前夕出版了此书。该书上部列举《旅游法》全文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下部以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通过一问一答,从法律层面上解决日常旅游过程中可能经常发生的纠纷,附录则对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诉讼流程、旅游合同样式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是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庐山法院针对庐山作为国际旅游胜地,游客流动性大、旅游纠纷多等特点,于今年5月成立了庐山法院旅游巡回法庭。
旅游巡回法庭把法庭搬到旅游景点的现场,并在重点旅游景区巡回开庭,由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现场开展工作,现场受理相关案件,以便及时维护广大游客和景区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游客之间或游客与景区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均可立即向旅游巡回法庭起诉,情况紧急的可以受理口头起诉。游客只需讲明起诉要求和相关事实即可。法庭审查立案后,对具备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庭程序立即开庭进行审理。经过审理,能够当庭调解的当即送达制式调解书,不能调解的查清事实后当庭裁判,对不适用速裁的案件纳入正常程序进行审理。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可以有效应对旅游服务不可贮存情况,构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维护庐山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9月29日,庐山人民法院干警走上街头,以广场活动的形式,现场向游客发放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用问题版》和宣传单,对《旅游法》进行宣传和解读,并举行相关旅游法律咨询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书籍100余本,传单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70余人次,并邀请了江西电视台、新法制报、部分网络媒体作采访,加以宣传。
参与活动的群众也纷纷表示,活动不仅加强了大家对旅游法的学习认识,同时也提高了大家的维权意识,带动了群众旅游的热情,并希望庐山法院能经常开展类似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