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建议 建立吸引和留住人才长效机制

26.01.2014  16:41

  一方面法官每年在流失,另一方面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却在日渐增加。省“两会”期间,包括赣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黄丽月在内的多名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呼吁提高法官待遇,解决法官流失问题。1月23日,本报记者围绕此话题,对黄丽月进行了专访。

  5年流失人才144人

  新法制报:据了解,近几年赣州两级法院法官每年都在流失,针对这一现状,赣州法院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的结果如何?

  黄丽月:经过对赣州19个基层法院调研,调研显示,2009年至2013年8月30日近5年的时间,赣州市基层法院共流失人才144人。流失法官以优质生源为主,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他们主要流向其他法院和其他行政机关单位,其中流向省外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法院的比例较高。

  新法制报:法官的流失给法院的工作带来什么变化?

  黄丽月:人才流动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然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以及促进社会发展。目前赣州基层法院的人才流失,已经超出合理流动的范围,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队伍构成、审判任务完成和审判质效提高。

  基层法院流失法官以优质生源为主,多为学历较高的年轻男性,而且流失人群中的骨干比例增加,流失速度加剧。中青年法官的流失,加上部分基层法院难以招录高素质的年轻法官,法官断层现象已是不少基层法院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信丰法院41岁以上的法官占71%;寻乌法院30岁以下的法官仅有2人;宁都法院30岁以下的法官仅有3人。

  工作压力大收入不高

  新法制报:现在许多基层法官都在抱怨,他们手里的案件数量太多,影响了办案的质量。据你了解,目前赣州法院是否出现了案多人少的困境,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黄丽月:法官离职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不仅影响队伍稳定、队伍士气,还对队伍结构带来影响。人员的流失,尤其是高学历、低龄、男性人员甚至骨干、中层干部的持续流失,对队伍的新老交替、业务传承乃至工作作风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不利于法院保持理想的学历结构、合理的职级梯次结构和平衡稳定的性别结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进入到基层法院的案件将越来越多,如大余、瑞金等法院的法官人均结案超过100件;开发区法院2012年人均结案153件,个人最高结案数达230件。

  新法制报:请你分析一下法官流失的原因?

  黄丽月:一线审判人员的工作量已经接近极限。特别是基层法院,绝大多数法官加班,而且这种高强度的工作压力目前没有缓解迹象。

  近年来,缠诉闹访、暴力抗法事件屡有发生,裁判结果一旦与当事人预期不一致,一些当事人便将矛盾对准法官,对法官动辄辱骂、恐吓威胁。法官还要经常受到当事人的威胁、纠缠、辱骂、诬告,人身安全和家庭正常生活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部分法官离开法院而选择压力较小、风险较低的职业。

  呼吁提高待遇留住人才

  新法制报:你认为如何解决法官流失的现状?

  黄丽月:基层法官待遇不高,压力比较大,尤其是年底结案时经常加班加点,周六、周日也不能休息,有的优秀法官离开法官队伍,做了律师,或者进入党政机关。

  我认为,解决法官流失的情况,除了从自身条件出发,尽可能改善法官的待遇外,应建立吸引人才的长效机制。我建议,“就是提高法官待遇,留住人才。”法官作为一种特殊职业,进入门槛较高,工作强度较大,应积极努力推动《法官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并提高法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加强法官职业保障,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为法官工作减负,让法官树立职业荣誉、抛却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审判工作和司法事业。

  ◎记者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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