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19.03.2014  19:54

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监督矿山企业依法采矿,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近日,弋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县辖区内的各类矿山企业进行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检查。

此次主要检查各类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年度开采设计实施情况;采矿权人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依法采矿情况;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及采矿权转让情况;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等多项内容。

此次检查以书面审查和实地抽查并组织现场实测等相结合方式,认真、严肃、积极地开展此项工作,以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年检不合格的矿山可在规定时间限期内整改并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责令其停产整改,对矿山进行封停,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申请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