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4.04.2015 11:4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关于开展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 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赣建设协[2015]4号 省协会有关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15]10号,以下简称《考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2009、2011和2013年,省协会按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部署,先后开展了四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于2008年、2010年、2012、2013年共审批公布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90人(其中:高级工程项目经理24人、工程项目经理66人),他们为加快我省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部署开展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省协会认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省工程项目经理队伍的建设,有利于勘察设计企业对项目管理人才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提升工程项目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事业的需要。因此,请各单位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和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受理范围,按《考评通知》的第一点执行。据悉,我省还有些会员单位的人员参加过培训,且已取得建设部人事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并符合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办法>的通知》(中设协字[2011]10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的人员可以申报。(注:《考评办法》省协会于2011年4月7日以赣建设协[2011]7号文件予以转发)。 [温馨提示:如申报人员欲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学习,可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www.china-epc.com)查看培训通知,选择参加培训学习。] 二、 《考评通知》“二、申报材料”中提到的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请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下载。申报材料应如实认真填写、编制和整理。 三、 工程项目经理考评,由企业自愿组织申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企业应督促其于2015年7月15日前向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完成网上申请,并将核准的申请材料于2015年8月1日前报送我协会秘书处,由省协会组织专家初审,并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行业资讯栏”公示,经向省住建厅汇报后,将合格人员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请各有关企业注意不要遗漏符合条件的人员(但要注意掌握当事人是否愿意申报的原则)。 四、 《考评通知》附件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中“申请资格证书等级”栏,系指本人是申报高级项目经理(SPM)还是申报项目经理(PM),请将相应框涂黑或打勾,并须本人签字。该表中的“企业核准意见”栏,应明确该申报人申请何种资格等级,企业主管领导应当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 《考评通知》附件4《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明确,我省工程项目经理初审机构设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熊根水同志。 根据《考评通知》附件4《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行业勘察设计协会(即国务院相关部委勘察设计同业协会)也设立了初审机构,申报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材料也可报送他们。 具体报送单位,由组织申报的企业自主决定,但无论采取哪种报送渠道,都必须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六、 受理时间要求,按《考评通知》执行,即: (一)2015年7月15日,为网上申请截止时间; (二)如组织申报的企业决定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申报,请予2015年8月1日前将核准的申报材料和《考评通知》附件5《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一并报送我协会秘书处。[须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注:上报考评办公室一份,省协会存档一份)] (三)2015年8月31日前,省协会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 七、 各单位实施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中的问题和情况,可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请示,联系人:王晓伟,电话010-64820655,传真010-64827416,手机13901337780;也可向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便研究答复或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请示后回复。 八、 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涉及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多个文件,政策性强,工作质量要求高,时间紧迫,申报工作需要归集整理的资料多,希望各组织申报的企业负责人和申报当事人都应当高度重视,按《考评通知》及我协会明确和补充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九、 省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邮编330046,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6号三楼东头,联系人熊根水同志,电话0791-86286362、86282506,传真0791-86219718。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15]10号) 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 [2015] 10 号 关于开展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勘察设计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需求,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和《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办法》(中设协字[2011]10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已取得住建部人事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并符合《办法》有关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第五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
二、申报材料
申请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的人员,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证明文件(清单见附件2)。
3、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见附件3)。
三、受理机构
1、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和省级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受理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报材料的初审(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2、需要更新初审机构信息及没有提供初审机构联系方式的同业协会,请及时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公室)提交初审机构相关信息,以便在网上予以更新和公示。考评办公室设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 座1310室
邮 编:100101
联系人:王晓伟 手 机:13901337780
电 话:010-64820655 传 真:010-6482741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3、如企业所在地区或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未组织初审,企业可直接向考评办公室申报。
四、申报方法
1、请申请人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www.china-epc.com),下载《办法》和《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证明文件清单、《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等文件,了解具体要求。
2、在网上进入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报信息系统并完成以下工作:
1)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2)将填好的《申请表》打印,由所在企业核准盖章后,核对网上《申请表》的内容,要求保持一致,再上传网上的《申报表》;
3)在网上发送本人免冠彩色照片(六个月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清晰度300线、尺寸大小27×20mm、文件大小100K左右、非扫描的近照)。
3、书面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评委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有关企业按照本通知及《办法》的要求,做好本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督促申报人员按时完成网上申请,将书面申请材料核准后及时送交所属的初审机构,同时提交本企业《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
五、受理时间
1、网上申请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7月15日。
2、请组织申报的企业于2015年8月1日前将核准的申请材料报至所属初审机构。
3、请初审机构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送交考评办公室。
六、考评程序
本次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由企业自愿组织申报,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送交考评办公室汇集,由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评。考评按照专业组初评、考评委员会专家组复评、网上公示的程序进行。考评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颁发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卡和证书。
附件(请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下载):
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
2、证明文件清单
3、《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
4、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5年2月15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4.04.2015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