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为文副省长开展饶河流域省级河长巡河督导

09.09.2017  03:46


巡河督导现场

座谈会现场

8月29-31日,省政府副省长、饶河流域省级河长郑为文率队,对饶河流域开展巡河督导,并在景德镇市主持召开饶河流域省级河长督导座谈会。

巡河督导期间,郑为文一行顶着烈日先后实地查看了乐平市韩家渡河道、野鸡山国控断面、乐平工业园区企业在线监控平台和雨水管网明渠改造项目现场,景德镇市西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宝石码头、昌江百里风光带浮梁县段,现场督导了河道治理、河长制管理、工业园区污染源治理等情况。

督导座谈会上,郑为文充分肯定了上饶、景德镇两地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所做的大量工作,指出饶河流域的水环境比以前有了较大改善,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郑为文强调,目前饶河流域环境虽然尚可,但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没有尊重自然资源发展的科学规律,有些地方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没有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重的超过了自然生态系统消化的承载能力,导致环境遭到破坏。因此,必须要科学发展生产,才能做到人与自然和谐。

郑为文要求各地坚持科学生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并针对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立足实际、明确责任。各地政府负责人要做到守土有责,保护好所辖地域内的地方环境,绝不能因为发展而破坏环境,给周边地域带来新的环境污染。二要明确各级河长职责。乡、村两级河长的主要职责是看和管,看管不能分离,要做到看得到、管得着;市、县两级级河长的主要职责是整和治,要做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治理;省级河长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和协调,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重大问题。另外,省级有关部门要立足服务和督导,在积极为基层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加强行业内的有关督查和指导。三要进一步强化工程性措施,彻底解决环境保护的源头问题。要做好水源地的保护,水源地周边附近的违章建筑和排污口必须坚决取缔;对已经出现劣V类水的断面要积极采取工程性措施,务必在明年5月份完成饶河流域消灭劣V类水的任务;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查组移交给地方的水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并及时向中央汇报。四要进一步科学设置水质监测点,为解决水环境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省政府副秘书长吴龙强及省环保厅厅长陈小平、省水利厅副厅长廖瑞钊、省住建厅总工章雪儿、省工信委副巡视员王江南、省农业厅党委委员吴国昌等相关省级责任单位负责人陪同巡河督导,上饶市、景德镇市、乐平市、昌江区等市、县(区)负责同志陪同巡河并参会。座谈会上,上饶、景德镇市作了工作汇报,水利、环保等5个省级责任单位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