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恶人举刀伤人,好人岂可失声?

30.06.2014  12:37

  近日,兰州市龚家湾建兰丽苑小区东兴幼儿园门前的健身场地上,一名青年男子挥刀背砍伤一位老人。近在咫尺的幼儿园急忙开门,将门前的群众及小孩疏导进来加以保护。随后,嫌疑人驾车逃走。群众拨打110向警方报了案。针对记者的采访,周边知情群众因担忧被报复拒绝接受采访。(《兰州晨报》6月29日)

  发生在幼儿园周边的这起伤人事件,正值幼儿园放学期间,虽然没有与幼儿园放学时间“严丝合缝”完全重叠,但发生伤人事件,也显现出幼儿园周边治安多少有些隐患,说明社会治安防控还有漏洞亟待“织补”,群众生命安全还有受到威胁的可能。而更令人揪心的是,小区内老人被青年砍伤,周边居民竟三缄其口、唯恐避之不及。针对发生的伤人案件,就连辖区派出所都“唯恐避之不及”,以简单的“不知道”为由拒绝透露相关信息,原因何在?恶人举刀,好人岂可失声?

  既然举刀之人是幼儿园周边的住户,周边居民对此人之恶行如此讳莫如深、三缄其口,是此人一直以来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以致群众谈及此人而色变?群众反映举刀伤人之人“很厉害”,就在幼儿园周边开设了一处休闲场所,这潜伏在群众周边的安全“不定时炸弹”,相关部门难道就不清楚、不知道吗?是恶人太恶,还是好人太孬,抑或是治安部门太失职,明眼人一看便知。

  《水浒传》中杨志卖刀杀牛二的故事,在整个《水浒传》中并没有太重要的地位,只是推进情节而已,但对于如今之事确有足够对照作用,也值得一些人一些部门反思一番。在《水浒传》中,杨志卖刀时遇到赖皮牛二耍赖,以致杨志怒杀牛二,当地群众尚且自发替杨志杀人原委做证,而现实当中,当地居民担忧被报复不敢做证。虽然此事与牛二一事不在同一时代,人们常说,邪不压正。而在此事上反到是正义得不到伸张。相关部门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身在社会治安治理方面有没有短板,对于举刀之恶人,有没有工作疏失,自身有没有渎职,甚至是放纵的嫌疑?

  幼儿园本身及时主动帮助人们躲避危险,但也一直在撇清事件与幼儿园安全无关,幼儿园的言行似乎并没有越界,更看到幼儿园负责人只是证明幼儿园是“足够安全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如此危险之人就在幼儿园周边。幼儿园的言行,充其量也如其他群众一样成了面对恶人的“乌合之众”。

  困难似弹簧,你弱他就强。一句开玩笑的话,用到此地再正确不过。举报恶人,对于公众而言,每一个人自有其道德上的义务,每个人也都将是一个受益者。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强迫公众举报恶人之条文。但与之相对应的是,相关社会治安部门,则有此职责。当治安部门这座靠山都不“挺拔”时,又怎能期待群众们挺身而出,于自身安危于不顾而勇斗恶人呢?正是因为相关部门的“不知道”式的失责,恶人举刀好人失声才不那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