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以“三个提前”规范刑事案件入口关

16.08.2016  23:09

“你这案卷没有编写页码,请补充填写完整。随案移送的物品跟清单上的不符,请补充移送……”这是日前在江西省彭泽县检察院案管大厅,工作人员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案件时提出的审查意见。

  近年来,江西省彭泽县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从“提前介入”、“提前把关”、“提前规范”三个方向把好刑事案件入口关,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

  据悉,该院为提升介入侦查实效,公诉和侦查监督部门搭建了“捕诉衔接”平台,推动捕诉合力,双向联动提高介入侦查水平,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 与侦查机关协商建立了“诉前审查机制”,保证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证据收集到位、取证程序合法。近两年,共主动介入侦查案件17件,其中14件未经退补顺 利起诉。

  该院案管部门还主动与侦监、公诉部门对接,结合办案实际细化受案条件,重点对法律文书和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以及移送款项或物品是否齐全等内容进行详细审查,今年以来,共要求补充移送和重新移送案件23件次,通过案管部门的提前把关,确保案件受理无差错。

    同时,该院还定期向侦查机关和部门反馈审查案件时发现的问题,以口头建议、书面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督促整改。两年来,针对讯问未成年人未通知 法定代理人、讯问笔录制作不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内容与笔录存在重大差异等问题共提出书面建议7份,发送纠正违法2次。既提前规范了侦查阶段的办案程序,也 为保证案件质量创造了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