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一违法“十五小”企业负责人被拘留

12.08.2016  19:19

  日前,德兴市开展了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各类“十五小”企业32家,并于10日内全部取缔到位。
  德兴市万村乡墩上村一处违法废旧电容器焚烧点由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业主李某某被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行政拘留5日。       
  德兴市环保局对万村乡墩上村废旧电容器焚烧处现场检查时,发现正在焚烧废旧电容器,经现场核实该处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德兴市环保局当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要求其在7日内将场地恢复原貌。但该企业仍在生产,德兴市环保局立即联合万村乡政府、公安、城管、林业等部门共同执法,将该非法焚烧处强制取缔,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