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意见推动中小微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06.03.2014  09:43

    记者5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推动省内中小微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江西省日前出台了实施意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积极发展江西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搭建对接平台

    根据实施意见,各地要按照“企业自愿、中介参与、政府推动”的原则,认真筛选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产权清晰、业务明确、依法规范经营的企业进入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搭建中介机构与挂牌后备企业对接平台,切实推动企业开展改制和申报挂牌。

    对挂牌企业进行补贴

    江西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比照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优惠政策进行补贴。对拟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补贴;企业挂牌申请材料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受理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补贴。

    建“绿色通道”简化手续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对拟挂牌企业在改制进程中涉及产权、土地、税收等问题要简化手续,依法减免费用。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涉及外资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交易所市场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涉及国有股权监管事项的,应当同时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