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出《意见》要求文明治丧:北京党员干部墓地不得超1平米
福州2014年清明海葬公祭暨先人骨灰撒海活动
人民网北京4月4日电 北京日前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拟规定党员干部墓地不得超过1平米,再次炒热殡葬改革话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以贯之的倡导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殡葬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年来,一些丧葬陋俗死灰复燃,针对此,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提出党员干部去世一般不开追悼会;禁大操大办丧事;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等。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破千年旧俗,树立时代风尚,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1月,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接受专访时曾指出,殡葬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这种情况下两办出台这样的《意见》,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积极性,有利于形成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第一,有利于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第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三,对于促进党风、政风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吉林、江西、广西、贵州、海南、内蒙古、湖北、福建、甘肃、宁夏、安徽、山东、北京等各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立足实际,陆续出台地方版殡葬改革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地提出了推动殡葬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
山东省近日出台规定,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情况纳入考核、评比。要求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依法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严禁超标准建墓立碑。宁夏回族自治区强调,要把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纳入干部人事制度考评范围之中,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园从2008年起就在园区白银岭上开辟了一个“花葬”区,整个花坛直径约30米,占地700多平方米。“花葬”的价格定为660元/位,不再收取管理费等任何其他费用。今年清明节期间,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将在南宁试点公益花坛葬,活动中,每具骨灰的家属将得到纪念证和500元现金奖励。同样是在今年,福州重启公祭活动,倡导祭扫新风尚,参加的家属不带祭品,只需捧上一束鲜花。据悉福州市已先后10次举行先人骨灰撒海活动,至今已有800多位逝者以骨灰海葬的形式与大海融为一体。
今年清明节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实施的第一个清明节。据报道,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各地民政部门均以《意见》为指导,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殡葬改革主题宣传月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统一对殡葬改革的认识,积极参与殡葬改革活动,并在全社会倡导清明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推广深埋、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葬法,树立文明的殡葬新风。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文章指出的那样,殡葬改革是天下难事,难就难在要破千年旧俗。“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推动殡葬改革,根本是搞好制度建设,关键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相信未来我国的殡葬改革就一定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取得更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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