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提供法律援助2487件

04.03.2015  11:13

   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真的要谢谢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拿到拖欠工资的第二天早上,进贤县南台乡村民付洋夫妇就专程赶到进贤县法律援助中心,向中心的工作人员连声致谢。

  法律援助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去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成服务群众的“民生”工程,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把执法办案与帮扶弱势群体、保障民生结合起来。

  付洋案例是我市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付洋夫妻受聘于进贤县某公司。由于夫妇俩的法律意识不强,双方仅口头约定。当付洋夫妇向公司提出结算工资时,却遭到老板拒绝。在多次讨薪未果的情况下,付洋夫妇走进了进贤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在全面了解了付洋夫妻二人的情况后,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为其开辟了绿色受理通道,同时派律师即刻调取、组织证据向进贤县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最终,在法援中心律师的多番努力下,付洋夫妻终于拿到了拖欠两年的工资。

  2014年,我市共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487件,受援人总数2406人,接待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近24990人次,共挽回经济损失近3315.9万元。(万长俊 记者 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