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
——制定出台《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江西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在加强区域发展宏观调控,引导和协调区域城镇合理布局,促进城镇协调发展等方面建立制度保障,切实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工作。
——加快推进全省跨区域体系规划编制。力争上半年完成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南昌大都市区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指导九江市、吉安市加快推进九江都市区总体规划、吉泰城镇群规划编制,尽早上报省政府审批,积极推进新宜萍城镇群战略规划和信江河谷城镇群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构建形成全省“一群两带三区”的城镇总体空间格局。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加强对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推进上饶市、抚州市、贵溪市、瑞金市、安福县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鼓励现版总规期限至2020年的城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或前期研究工作。
——开展“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推进全省各市县开展“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确保“十三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各项建设任务及时有效落实。
——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创新和改革,制定出台《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进一步强化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公示、备案管理工作。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按照住建部《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和《关于加强全省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级以上城市要高度重视城市设计工作,加强编制经费保障,制定工作方案,从法定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专篇和重点区域专项城市设计两个层面,全面推动城市设计工作,大力提高城市建设品位和全省建筑设计水平。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