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力促大学生就业创业
12月16日,从省就业局获悉:我省积极推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建章立制、落实政策、针对帮扶等措施,基本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三个不漏、一个提高”,即:求职补贴发放一个不漏、实名制登记一个不漏、针对性服务一个不漏,年底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有提高。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达到26.63万人,较去年增加2.32万人,毕业生总数再创历史新高,初次就业率85.82%,同比下降0.06%。目前,由人社部和省教育厅移交的我省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共有30601人,加上各级人社部门自主登记人数,截至10月底,我省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达35089人,已帮助其中25964人实现就业,占实名登记总人数的74%。
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衔接制度,明确每年9月份由省教育厅移交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至省人社厅,实现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不断档;及时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分解下发至市、县、乡三级人社部门,实现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不断层。
在落实好就业创业普惠性政策基础上,我省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专项政策的落地生根。今年,全省共审核通过201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2万人,较去年增加1.8万人;发放金额2200多万元,较去年增加1900多万元。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我省专门出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政策,鼓励支持其从事人社、民政、残联等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2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的“三支一扶”工作。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高校毕业生,3年内给予房租费、水电费、物管费、卫生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
此外,我省通过“一对一”帮扶实现精准服务,为高校毕业生私人订制各类服务套餐: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招聘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确保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享受1至2次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