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设区市明年发布PM2.5
17.05.2014 08:31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的计划,8月底前我省计划完成辖区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站房改造及包括PM2.5等六项指标监测仪器设备的招标工作,数据传输、信息发布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建设所需硬件设备安装到位;10月底前完成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并开始试运行,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保厅联网,子站实时数据及审核发布数据同步上传省环保厅监控平台;2015年1月1日起按规范实时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监测数据。
记者从省环保厅公布的通报情况了解到,新余5个监测点位已完成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工作,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萍乡市已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5月份将对5个监测点位开展站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工作。景德镇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上饶市7个城市33个监测点位尚未启动招标工作。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7.05.2014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