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07.11.2016  14:06

  污水直排、水体黑臭是城市水环境治理最为突出的问题,不仅破坏人居环境,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11月4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和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住建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认定,我省共有26个黑臭水体,分布在除萍乡和抚州之外的9个设区市城市。目前,我省各市已完成水体排查,并立下治水“军令状”,陆续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在住建部认定的26个黑臭水体中,已有2个完成治理,13个正在治理之中,另有11个正在制定治理方案。

  治理城市黑臭水体不能靠“调水冲污、引水释污”,还要从“”上堵住污染源。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大力改造除磷脱氮功能欠缺、不具备生物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及敏感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升级并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以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为重点,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有序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着力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设区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