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02.11.2016  09:05

  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将逐步增长;没有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设区市及县(市、区)也将依法逐步设立。

  我省还对民办教育作出“两个保证”,即财政教育经费保证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拨款形成常态,学生的奖学助学体系保证民办学校学生受助面和资助标准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对待。近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举措,让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在同一平台发展。学前教育方面,将民办幼儿园纳入省、市示范幼儿园的评比,并和公办幼儿园采取同一标准,做到一视同仁;义务教育方面,将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等优惠政策延伸至民办学校学生;高中教育方面,民办学校受教育者在升学、考试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同等权利;教师管理方面,民办学校教职工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项目和课题申报、社会活动等方面,都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