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征收租户不愿搬离 记者介入后答应下午就搬

21.04.2014  17:13

  今视网4月21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我家对外出租的房子列入了旧城改造征收范围。我答应帮租户万女士找到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用于过渡,可是对方还是没有搬出去的意思,一直拖着。”4月21日上午,南昌市民甘女士向今视网记者反映。经记者介入沟通协调,租户万女士同意当天下午搬出去。

  4月21日上午,南昌市民甘女士向今视网记者反映,2009年,她把位于三眼井72号二楼的一间面积为13平米多的房屋出租给万女士用于居住,租期截止到2011年。这之后,甘女士听说政府有计划启动其房屋所在片区的改造工作,怕到时候遭遇麻烦,所以就没有与万女士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仅同意万女士继续承租。

  今年4月上旬,南昌市西湖区正式启动象山南路沿线旧城改造项目。甘女士对外出租给万女士的房屋列入了征收范围。为此,房东甘女士积极配合政府的征收工作,找到万女士,协商解除事实租赁关系,要求其赶紧去另寻住处,尽早搬离。

  4月17日,在辖区系马桩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房东甘女士与承租户万女士达成了协议。协议约定:房东甘女士自愿为万女士在方圆两公里的范围内找到一套一室一厅、租赁价格700元左右的房子,租期为一个月,搬家费用亦由甘女士承担,但万女士必须在找到房子3天之内搬离。“18日上午,我就在原房屋100米远的地方找到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并交纳了100元定金。可是万女士又提出要求说租的房子不能靠着马路,还得有很好的光照。”房东甘女士认为,万女士提出协议之外的不合理要求,无非是想拖延搬离时间。

  “我又不好强行把万女士的物品搬出,希望记者能帮忙介入协调,”甘女士说道。

  随后,今视网记者赶到三眼井72号。记者注意到,该处坐落着一栋老旧的二层的老房子。记者同甘女士穿过一楼的后门,沿着楼梯来到了临楼梯口处。甘女士所持有的那间房屋便在临楼梯口处。

  在房间门口,记者见到了租户万女士。万女士解释称,她当时只是那么一说,没有在房子的光照条件方面较真,之所以没这么快搬出去,是因为她自己通过中介找了一套房子,而4月25日她才能搬进新租的房子。

  对于万女士的说法,房东甘女士予以了否认。其称,她有与万女士的通话录音,万女士是说她有个朋友有一套房子可以腾出来给她居住,而非中介。在现场播放通话录音后,万女士只得承认。

  经记者沟通协商,万女士同意下午把屋内的物品全部打包整理好,然后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