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屋征收施工需划定危险区 发生事故将追究领导行政责任

26.02.2015  00:2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2月25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记者获悉,南昌市制订房屋拆除施工方案,严防事故隐患。方案中明确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拆除施工方案,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或警示标志,夜间应有红灯示警。如果发生事故,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按管理原则,征收人或被委托的实施单位,依法确定拆除施工企业后,应当与其订立拆除施工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必须含有安全、文明施工条款,明确双方的职责。

  此外,拆除施工企业在房屋拆除施工前,应当检查被拆除房屋和毗邻房屋内的地上、地下管线情况,确认管线已经全部切断或迁移。需要拆除管道和容器的,应当在拆除前检查管道和容器中介质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中和、清洗等措施进行清除,防止燃烧、爆炸或者中毒事故的发生。

  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拆除施工方案,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或警示标志,夜间应有红灯示警。在居民稠密点、交通要道附近施工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另外,施工作业时,拆除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在房屋拆除施工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南昌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严重损失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