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男子零元购机骗取23部手机 折价专卖获利4万余元

22.05.2014  19:09

  【摘要】自2013年9月中旬至11月中下旬,黄某通过张某,以自己和他人的身份证、户籍材料及幼儿园的名义,与电信公司签订了16份0元购机协议,却没有按协议规定缴纳消费套餐电话费,而是将手机折价卖给他人,获利4万余元。经物价部门认定,上述23部手机价值共计5万多元。

  原标题:办话费套餐只为骗手机 萍乡一男子骗走电信公司手机23部

  一男子为还欠款,办理电信公司0元购合约机后,立即折价卖掉。5月21日记者获悉,安源区法院日前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3万元。

  黄某是幼儿园教师,2013年认识了电信公司员工张某,得知可以与电信公司签订0元合约机协议。黄某本就因生意失败等原因有欠款,于是产生了办理0元合约机后将手机卖掉还钱的想法。自2013年9月中旬至11月中下旬,黄某通过张某,以自己和他人的身份证、户籍材料及幼儿园的名义,与电信公司签订了16份0元购机协议,先后从电信公司拿到华为C8815手机9部、三星IP959手机9部、三星NOTE3手机2部、三星P709手机3部后,却没有按协议规定缴纳消费套餐电话费,而是将手机折价卖给他人,获利4万余元。经物价部门认定,上述23部手机价值共计5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签订合同之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

[实习生:胡燕] 来源: 中国江西网 | 一键分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