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展“打击盗窃电力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14.07.2015  17:04

    新华网江西频道7月14日电(彭海燕)近日,为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省公安厅、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决定从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强化供电企业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指导完善企业内部治安防范机制,严厉打击侵害供电企业利益的各种违法活动,有效遏制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的势头,努力实现供用电秩序根本好转,安全事故和治安隐患明显下降,企地关系明显改善。

    工作重点是破获一批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案件,严厉打击一批严重破坏供电企业生产设施、盗窃正在使用的重要生产设备的违法犯罪分子;清理整顿长期窃电的企业,捣毁一批窃电窝点,拔掉一批窃电“钉子户”,整顿供用电秩序;清理整顿供电企业周边的废品收购点,堵塞销赃渠道;查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和措施,强化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建专职与群防群治护线队伍,建立打击涉电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宣传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积极性。

    专项行动分启动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在启动部署阶段,将抽调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供电企业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梳理近年来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的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电耗子”、窃电“专业户”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整治的单位和内容。在集中整治阶段,将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科学安排好时间和警力,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对检查、梳理出的案件线索实行专案专办,对影响大、性质恶劣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力争打出声势、整出声威,取得实效。

    据了解,在去年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查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119起 ,挽回经济损失242.5余万元;抓获各类涉电案件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刑事处罚4人,治安处罚5人;查处窃电693户,追补电费及违约电费共计679余万元。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遏制了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的现象,各类案件发案数成逐年递减的趋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