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官员受贿终审刑期减半 受贿227万仅认定50万

06.02.2015  13:15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原副主任魏崇金,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帮请托人办事,并收受财物227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市高院终审以证据不足为由,将魏崇金的刑期由12年改判为6年。

  据检方指控,2009年,魏崇金利用担任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办理尽快释放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某、恢复生产等事项,多次收受财物77万元;为帮助闫某尽快释放其丈夫王某,魏崇金多次收受财物150万元。2003年至2012年间,魏崇金在与王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魏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检方认为,应当以受贿罪、重婚罪追究魏崇金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