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离奇车祸身亡 3年后比对DNA找到流浪汉父亲

28.03.2014  12:52

本部门为死者维权。

  前年开始就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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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人高某半夜走上了南京某段高速公路,被赵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随后又遭多辆车碾轧,不幸身亡。由于不知其身份,事故赔偿一直悬在那里。3年后,事情出现转机。当年警方在处理中保存了高某的DNA,去年家属通过DNA比对确认了高某身份。目前,高某家属已经提起死亡赔偿诉讼。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离奇车祸3年后 比对DNA找到流浪汉父亲

  这宗离奇的交通肇事案,发生在2010年7月6日,警方当时无法处理,因为虽然首辆肇事车司机赵某被警方查获,但是其它碾轧高某的车辆,警方一辆也没找到。高某死亡时,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件,警方无法确定其身份并联系他的家属,只能作为无名氏处理。

  第二天,警方提取了高某的血液样本,为其进行了DNA检测并保留了样本。随后,高某的尸体被火化,警方把高某的DNA样本放到了网上寻找家属。由于一直找不到死者家属,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也成为了悬案。

  在警方的努力之下,这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在2013年峰回路转,通过DNA比对,高某的亲属找到了。原来,高某离家多年,一直没有跟家里联系过。2013年高某的父亲寻子心切,在报了高某的人口失踪之后,把自己的DNA样本上传到网上的DNA库,江苏警方经过网上比对,确认了高某的身份,在高某失踪3年多之后,高某的父亲终于知道了儿子车祸身亡的消息。

  得知儿子遭遇车祸去世,高某的父亲决定向肇事者索赔。但是由于间隔时间太长,且索要赔偿过程复杂。无奈之下,高某的父亲找到了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起诉索赔40万 死因认定成索赔难点

  法援中心律师受托,把首辆车的肇事司机赵某与车辆保险公司以及赵某所属单位都告上了法庭,不过律师表示自己会尽力帮高某索赔,但是高父要求40万的总金额估计很难实现。

  “这起交通肇事案情简单,但是索赔复杂,关键在于高某去世太久。要帮他索赔,首先要取得警方的DNA检测报告,确认高某父亲和高某的父子关系,然后由高某父亲作为索赔主体来打这场官司。再有,还要取得高某未婚,没有子女的相关证据,以及父亲目前的配偶情况证明等证据。”负责本案的法援律师告诉记者,“这些前期的准备是很复杂的,好在通过不懈努力都找到了。

  索赔过程中,阻力来自于对于死亡原因的认定。目前,法援律师帮助高某父亲按照死亡赔偿,起诉保险公司,司机以及车辆所属单位。保险公司和车辆所属单位虽然表示愿意赔偿,但是提出质疑,高某的死亡原因,到底是赵某的车撞所致,还是后来的车碾轧所致,现在没有定论,完全按照死亡赔偿,两家单位觉得有点冤枉。而且,现在肇事司机赵某已经不在该单位工作,作为被告之一的他一直没有找到,也为索赔制造了一点点难度。“这起交通肇事案家属希望索赔40万,但是毕竟高某个人半夜上了高速,在本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家属的索赔金额最终未必会得到全部支持。”法援律师告诉记者。

  现在民政部门代为维权行不通了

  上述两起案例曾引起法律界对于民政部门在此类损害赔偿中主体适用的争论,不过如今谁来为无名氏车祸死者维权的问题已理清。

  南大法学院邱鹭凤教授昨天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侵权法已经实施,最高法院道交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也于2012年实施。流浪汉遇车祸的维权主体肯定不能由民政部门来担任。现在侵权法明确规定,流浪汉和家人失去联系遇车祸身亡的,如果民政部门垫付丧葬费,可以向肇事者追偿,其他费用民政部门不能代为主张。

  最高法院同时根据该法,明确在道交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中,法院不再受理这类案件。

  扬子晚报记者从高淳检察院了解到,2006年那次替流浪汉打官司败诉后,该院也改进了自己的工作。2013年下半年,高淳再次出现流浪汉车祸事故,高淳检察院通过警方,在浙江帮助流浪汉找到了近亲属,由亲属出面为流浪汉打索赔官司,最终取得了成功。(通讯员 茆海宁 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