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五车”集中整治行动进入第二阶段

01.10.2015  23:03
      中国江西网抚州讯 记者黄震 通讯员吴炜报道:中国江西网记者从抚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抚州市“五车”集中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将在10月1日正式启动,时间持续一个月,到10月31日结束。
  通过一个多月对五车(轿车、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及三轮车)的集中整治行动,抚州市区交通乱象得到明显好转,“五车”整治效果显著。截至目前,“五车”整治办封存三轮车1131辆,签订1071份一次性补偿协议。其中主动上交410辆,查处扣押721辆,有661名三轮车车主主动配合处置工作。
  抚州市城区“五车”整治工作从8月1日正式开展以来,出台了相应的帮扶和收购补偿优惠政策,彰显政府对生活困难的“五车”驾驶人员的人性化管理。封存的1131辆三轮车中,尚有60辆三轮车的车主没有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还未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的车主请尽快到“五车”整治办办理,逾期没有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的,将在集中整治行动第二阶段按40%的评估价格给予补偿,补偿最高限额为4000元。     “五车”整治办位于抚州市城区钟岭大道和金凤路交会处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还未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的三轮车车主,可以携带身份证、银行卡、购车发票(或购车发票复印件)前去办理相关手续。
  抚州市区“五车”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1月底。三轮车收购补偿优惠政策为:今年9月30日前主动上交或被扣押后主动配合处置的,签订收购补偿协议,按评估价格6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最高限额为5000元;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主动上交或被扣押后主动配合处置的,签订收购补偿协议,按评估价格4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最高限额为4000元;10月31日之后,不再给予收购补偿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