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交警首开万元“罚单”

06.03.2014  19:11

根据规定,学校禁止使用非正规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然而,市区一家幼儿园无视幼儿安全,竟用普通面包车接送幼儿上下学。3月4日下午,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查获了一辆违规接送幼儿上下学的面包车,并对该车司机和所属幼儿园处以10000元的罚款,这也是我市交警开出的首张万元“罚单”。

据湖南中队民警小闵介绍,3月4日8点20分左右,民警在316国道湖南乡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F9L8XX的小型面包车装载有学生。车辆被拦截后,民警得知司机为陈某,而该面包车为市区轻纺城某幼儿园的工作用车。今年新学期开学以来,该车每天往返于临川区湖南乡湖北村接送学生。当日早上,该车接完学生准备返回幼儿园,途中被值勤民警查扣。民警开出《强制措施凭证》进行扣车,并通知司机及幼儿园负责人于15日内到该大队接受处理。

当日下午3点左右,司机陈某及幼儿园负责人李某来到该大队违法处理室。经一系列取证材料制作后,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民警对陈某和李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为确保学生安全,自3月1日起,该大队已全面开展辖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与校车违法整治大行动,重拳出击校车违法行为。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用于接送学生,民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司机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李丽珍 记者 何漫华)

来源:临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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