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抢劫百元杀害店主潜逃20年 1人已身家数百万

26.02.2014  15:19

当年的案发现场。

最后一位凶嫌刘延被抓获归案。

2月12日,南京浦口刑警在徐州新沂市郊区悄然张开一张抓捕的大网,而此时,不远处一间房里一对中年夫妻正在置办元宵节的家宴。然而,多名刑警从天而降,将男主人成功擒获。这位主角——43岁的刘延就是20年前南京浦口“2·28”抢劫杀人命案的主犯、也是潜逃达20年之久的最后一名嫌疑人。至此,南京浦口刑警经历了20年的艰苦侦查,又经过大年前后整整26个不眠之夜的蹲候,三名命案嫌疑人悉数到案。经过20年潜逃,其中一名嫌疑人,已经成了身家数百万元的大老板。

案件回放 夜幕下突发抢劫杀人命案

时间回到20年前一个漆黑的凌晨,位于江北浦口泰山小镇的一家烟酒店里,突然传来一声闷响,然而在如此寂静的夜里,这声响动没能惊醒任何人。随后,店里飞速窜出三条黑影,迅速隐没在黑暗之中,不知所终。

时间定格在1994年2月28日的凌晨,56岁的女店主刘丽霞经营着一家烟酒店,早已关门歇息。然而,睡梦中她被一阵敲打门板的声音惊醒,当时这种深夜敲门买东西的场景经常出现。刘丽霞照常披衣下床,打开店门迎接顾客。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次看似正常的开门做生意,打开的却是一条不归路。

进来的是两个20岁上下的年轻人,另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外观望着,他们声称要买烟。刘丽霞按对方的要求从货架拿下一包几元钱的香烟,接过一张10元大团结转过头到钱箱里找零钱时,其中一个年轻人迅速从身后抽出一根钢管,猛击刘丽霞的后脑。一声闷响后,刘丽霞倒在了地上,头部鲜血直流失去了知觉。两名年轻男子将钱箱里的零散纸币和硬币席卷一空,又从柜台上抓起几瓶酒和一些小食品,招呼上门口望风的同伴快速离去。3月1日早上,有居民发现小店女老板遭抢劫遇害,向警方报了案。

艰难侦破 卷宗半人高,多年追踪无果

当年的案卷显示:警方在现场勘察发现,店里的货物整齐,基本没有丢失东西,只是钱箱倒扣在地上,100多元的营业款不翼而飞。死者身旁散落着几枚硬币,手里还紧紧攥着一张“10元大团结”,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警方仔细勘验现场,在现场只提取到了极少的一点生物检材。在刑事科学技术并不发达的1994年,这一点线索对侦破这样一个命案来说,实在太微不足道了,基本相当于无头案。

记者采访了当年参与侦破此案的王警官,他从当年的小王变成如今的老王,他告诉记者:“这么多年来,仅调查卷宗,堆起来有半人高。”当时在南京市公安局的直接指挥下,浦口警方调集了全部警力和上千名民兵,展开了地毯式的走访排查,仍然毫无收获。

大规模夜以继日的排查场面,让老王至今难以忘怀。他说:“警方走访了烟酒店方圆10公里之内的3000多名群众,走访地点甚至达到了临近安徽的部分市县,火车站、码头、汽车站、轮渡都进行了大规模排查,大街小巷也张贴了协查传单,征集线索。”在1994年的时候,路面没有监控设施,缺乏刑事信息化支撑,浦口当时又地处偏远郊区,大规模排查在持续一个多月后,只得转为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继续跟进侦破。“当时一直没有获得有价值线索,甚至连几个人作的案都确定不了。”老王说。

这桩抢劫杀人案当时可谓震惊了南京,20年来,浦口公安分局局长换了一个又一个,然而,这个案子一直被每个局长关注,也一直压在追踪该案的民警心头。只要周边地区发生类似抢劫案件,民警都试图发现串并线索,期待奇迹出现。

出现转机 一桩盗窃案牵出嫌疑人

案情的转机出现在2013年5月份,徐州警方破获了一起盗窃案件,将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和特征录入了警方的刑事办案数据库。浦口分局民警惊喜地发现,案件中的一个盗贼的特征居然与1994年案件中现场提取的生物检材高度一致。于是南京、徐州两地民警连夜对这个毛贼——牛二进行了突审。牛二交代了自己伙同张濛、刘延当年在南京犯下的命案。根据牛二供述,警方于6月中旬在浙江抓到了另一名嫌疑人张濛。此时,警方对当年的案件已经有了清晰的描述。

当年的三人中最大的不过二十出头,一起从江苏邳州老家来到南京打工。但一直没有找到如意的工作。前一天,牛二来到刘丽霞的烟酒店买烟,看见刘丽霞一人看店的柜台内侧钱箱中,有大堆的钞票和硬币,于是与同伴商定在夜深人静时以买烟为名骗开店门,将女店主打晕后抢钱,乘车去上海打工。于是,就出现了上文的抢劫一幕,三人共抢到100多元钱。

事成后,由于害怕,三名嫌疑人分了钱后,又定下誓言,今后不再相互联系,并分道扬镳各谋前程。张濛被抓获时,已在浙江开办了一家来料加工厂,资产达到数百万元。由于同情牛二生活窘迫,他一直给予帮助,互有往来。但对于刘延,他们却不知去向。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警方翻阅了当地派出所上万份户籍底档,找到和刘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人员后,终于查到了刘延的藏身之地,于元宵节前将其抓获。

律师说法 立案不受20年不追刑责限制

自从刘丽霞被害至三名案犯相继被抓,再差十几天就要过去20年了。那么,如果真的过了20年,这三名犯罪嫌疑人是不是过了追诉期限,可以不追究其刑责了呢?

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利军律师告诉记者,犯罪过了20年后被抓获的,要分两种情况来对待,但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其一,案发时,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那就不受时效的限制,20年、30年甚至更长时间都是可以追责;其二,案发时没有立案的,过了20年发现了嫌疑人,仍然可以追究其刑责的,但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那没有立案的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罗利军律师称,比如遇到一例死亡案例,公安机关无法确定是自然死亡或者他杀,因为不能确定而导致无法立案。但过了20年后,因为种种意外原因,发现了杀人凶手,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责。(通讯员 王强 记者 梅建明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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