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发表于《中国水利报》5月9号6版)
江西省多措并举,大力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推进水利建设项目率先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目前全省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全覆盖。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县城区外所有乡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站。江西省水利厅要求省属水利建设项目必须进入设区市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市县所属的水利项目必须进入县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其他未到达公开招标条件的小型水利项目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简易交易,所有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全部做到了“应进必进”。
推进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江西省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交易,成立水利工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加快推进;制定《江西省水利工程公共资源网上交易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水利工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业模块建设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确立时间节点;制定《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确保水利建设项目电子招标规范有序;研制开发“江西省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纹及影像考勤管理系统”,对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等项目关键人员采集电子影像和指纹,要求施工企业中标建造师每月2次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指纹考勤,并将该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对接,对不能满足考勤要求的施工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直至暂停投标资格。
推进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江西省集中力量制定了《江西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登记管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促进水利建设招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目前在赣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520家企业、2万条信息正在开展信用登记复核。
加强与职能部门密切联动和协作。与省监察厅联合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调研和加强电子招标监督管理,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水利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和廉政“防火墙”;建管、安监、稽查、质监等厅职能处室单位协同加强监管。2013年组织质量巡查300余次,质量飞检50个在建项目,重点稽查52个不同类别项目;各设区市重点抽查工程现场100多处,发出整改通知25份,直接约谈10家施工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全省通报5家企业,行政处罚40多家企业。
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部分在赣施工企业网上主要信息弄虚作假、骗取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先给予企业1个月自查自纠宽限期,主动申请虚假信息下网不追责;然后对200多家企业共1100余条信息函调核实;开展水利建设领域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查虚假信息、借挂资质、转包分包、现场质量安全、违规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