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程序办事为何成了“走程序”?
不知何时,官场出现并逐步流行一个词汇,叫“走程序”。何谓“走程序”,圈内人了然于心,已习以为常,但圈外人则颇为新鲜、生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需要做通俗一点的解释。
打个比方,你要向前走,先要站立,而后抬腿前迈、落地,接着另一条腿跟进、落地,这就走了一步。这三个连续动作,就是前进一步的程序。这个过程不应阻断,不能简略,更不可错乱,否则,不仅寸步难行,还有可能摔倒在地,甚至跌得头破血流,伤筋动骨,以至危及生命。因此按程序办事,就是按规定动作行事,也就是按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把事情办成办好,一定意义上也是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定中,十分重视程序性规定,有不少法律就是专为程序制定的程序法。认识程序,尊重程序,就是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做到办事不越轨,不乱矩,也才能高质量高效率地办成事。从某种程度讲,“走程序”的出现,也是社会进步的反映。
然而,把按程序办事说成“走程序”,我听起来怎么也不顺当,是思想保守,接受不了新鲜事物,还是这个词语本身就有一些奥妙,让人难以捉摸?思来想去,我把它放到近年来干部提拔任免的语境中解读。在不少地方,许多任免干部的会议上,常常以“一致”意见,“胜利”通过,偶尔有个别不同意见,也成不了气候。其结果就是,不少平庸无能或者道德低下甚至贪污腐败的人,被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有的在提拔前就口碑不佳,只会“深入领导”,溜须拍马,弄虚作假,尽管劣迹斑斑,也被“带病”提拔重用。
近一年多来,全国陆续发现的贪官成群成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就有500多名,其中省部级以上干部超过了半百。他们中绝大多数提拔时都走过了提名、考察、公示、会议决定、报上级部门审批等多道“程序”,有的还经过人大选举任免,但道道关口,都畅行无阻,原因何在?虽然人们有五花八门的说法,有关领导部门也未作出有说服力的解析,但和“走程序”有直接关联,却是大家公认的一个原因。
“程序”是怎么走的?人们不能不提出问题,推敲思索,以探求真相。有些人早有诟病,提拔时组织人事部门也十分为难,但又不得不办,久而久之,变成习以为常的潜规则。“一把手”指名内定,上级领导人打“招呼”,权力部门干预,这三种情况,无论哪一种,都是“压力山大”,都是导致把干部选拔任用的阳光、民主程序,变成贯彻领导意图、落实上级“招呼”、满足权力部门要求的过程,变成表面依法依规,实际暗箱操作的戏法。问题很大程度出在“走”字上,有人在“走”字上费了大量心血,下了很大工夫,做了过多的文章,搞了不少猫腻,才把“丑女”装成“美眉”,把老鼠扮成老虎,使其层层蒙混过关。
必须明确,按程序办事,就是要依规依法、脚踏实地走正道,而决不能是做样子、“走形式”,更要警惕有人暗处“做手脚”,进邪门,走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