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江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任新华
我国是当今世界老年人数最多的国家,2019年底,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4亿,预计2025年将突破3亿,2033年将突破4亿,2053年将达到4.87亿的峰值。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深入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作出了部署。“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我们要坚持积极老龄化观念,牢牢掌握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先机和主动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及早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让每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具体化的养老需求。
● 发展基本养老服务
逐步建立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面向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制度,探索建立面向社会大众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一是兜牢底线。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巩固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加快县级福利院建设和改造提升,尽快实现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全覆盖;有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特困失能人员全部在县级集中照料护理。二是保住基本。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内容不断丰富;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全面推行,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加快整合完善,与残疾人、社会救助等政策紧密相接,补贴标准更加精准,发放更加高效,老年人支付能力逐步提升。三是适度普惠。加快建立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争取更多城市、更多机构纳入国家普惠性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立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和市场化价格机制,向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差异化服务。
●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聚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弱、机构护理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着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一是拓展居家养老功能。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弘扬“孝老敬亲”传统美德,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完善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喘息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助餐、助医、助娱、助浴等居家上门服务。聚焦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形式,“十四五”时期,全省每年支持1.2万户以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改造6万户以上。完善城市邻里互助、农村互助养老、“时间银行”等制度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城乡互助性养老服务。二是优化社区养老供给。落实新建和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到2025年,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率100%、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标准基本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突出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通过配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推进城市街道层面和县城城关镇(街道)普遍设立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普遍设立社区日间照料机构。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优化城乡养老院床位结构,把提升机构护理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建或改建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分别达到80%、70%,农村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大幅提升,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大力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服务的综合需求。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设施融合设置,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率100%。逐步破解医养结合机构医保定点、医保报销等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养老机构应急救援功能,新建或改建养老机构普遍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和设施设备。
● 巩固养老服务成果
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推动“党建+养老服务”向城市延伸,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协调发展。一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价格收费、薪酬待遇等制度。科学稳妥推进公建民营,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推动有条件的县、乡公办养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需求的前提下,逐步提升照料护理服务能力,加快满足社会化照料托养需求,不断提高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加强公办养老院管理服务,不断增强管理服务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确保互助养老服务持续发展。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从完善推进机制、规范设施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强化制度保障等方面着手,推进互助养老服务健康持续发展,力争到2025年符合“四助五有”标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5%的建制村。探索发展城市互助养老服务。三是健全留守等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完善落实留守等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三项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在家老年人开展探视巡访服务。到2025年以失能、重度残疾、留守、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视巡访、关爱服务等制度全面建立完善。
● 协同发展养老产业
培育养老新业态,抢抓人口老龄化战略机遇,创造“长寿红利”。一是要稳妥有序发展康养产业。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康复辅具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康养基地、康养小镇,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实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二是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按照新发展格局要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紧跟老年消费需求变化,深化老年产品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广泛应用,发展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无障碍科技产品,加强老年产品、用品推广应用,积极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不断繁荣老年用品和消费市场、养老服务产业。三是要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完善财政奖补、税收减免、土地使用和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和老年人福利水平,努力增进人民福祉,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 促进规范持续发展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健全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组织架构,完善议事协调、督查落实等工作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内容。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和实施养老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推进《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研究制定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行动,每3年对养老院院长开展一次轮训,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万人次以上。加大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争取到2025年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置1名社会工作者的目标。建立为老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以“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形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志愿服务。三是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制定一批符合地方实际的养老服务行业标准,鼓励养老机构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作者系江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