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行立改建章立制 有序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02.03.2015  12:32

  本报讯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朱叶报道: 2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立足实际、不等不靠,各项工作正有序展开,34项重要改革举措已启动了27项,完成了8项。

  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退出机构10761个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是2014年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省纪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合力推进“三转”。

  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761个,精简率达84.7%;省、市两级纪委纪检监察室由33个增加至56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占67.1%、人员编制占58%;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1274项、兼职40项,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今年春节前,抚州市11个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全部到位。

  全省717名领导干部因违规被追责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关键在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去年9月,江西省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将主体责任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个层面细分为15项具体内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5项内容,并制定了3项责任追究制度和8项保障措施,建立了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 2014年,全省有717名领导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

  发现“四个着力”问题线索1463件

  在深化“三转”、落实“两个责任”的同时,我省积极探索创新,对中央有明确要求、条件基本具备、工作中看得准的改革事项立行立改,出台实施了一批创新举措。

  省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相关机制。2014年,省委巡视组围绕“一个中心”,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线索1463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84人、县处级干部502人、乡科级干部506人。

  省纪委制定了《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建立了线索排查会议制度,每个月进行一次集体排查,提高质量和效率。

  制定并落实《关于完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全省县(市、区)纪工委人员力量普遍得到充实。加大集中培训和跟班训练力度,省纪委通过各类途径培训干部2397名。

  “2015年的纪检体制改革任务已经明确。我们将认真实施《江西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坚持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江西省纪委常委、省委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汪爽表示,我省今年将着力抓好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适时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与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细则、推进落实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等重点改革任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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