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肿瘤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4.12.2013  12:46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上饶市肿瘤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核技术应用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布(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与我厅联系、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并将意见在公示时间反馈我厅。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上饶市肿瘤医院分南北两院。南院位于三江开发区(汪家园)信州区政府大厦旁,北院位于上饶市胜利路67号。医院现使用6MV医用直线加速器、15MV医用直线加速器、DSA各1台(均为Ⅱ类射线装置),螺旋CT机、医用诊断X射线机各3台,移动X光机、模拟定位机、乳腺机、小C臂和牙片机各1台(均为Ⅲ类射线装置),以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99m Tc(乙级场所)的使用(本院已有的后装机现已停用,后装机项目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该核技术应用项目总投资4880万元,环保投资303万元。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99m Tc)产生的γ和β射线;医用直线加速器和X射线装置运行产生的Χ射线。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该院于2005年5月~2012年8月共进行了四次辐射环评,其中三次编制核技术应用报告表,一次编制核技术应用登记表,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原局)分别给予了批复,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证号:赣环辐证[08104])。

(二)医院按环保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环保措施。

1.医院加速器及其它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均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加速器机房设置了防护门和迷道,其入口处已设置了安全联锁、报警装置。

2. 核医学科已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并设置了病人专用通道、专用厕所、放射性废水衰变池, 99m Tc操作通风橱采用抽风机通风换气,于屋顶3m高处排放。

3. 配备了铅衣、铅围裙、铅手套、铅围脖、铅眼镜、铅帽等防护用品,并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和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

(三)环境管理

1. 该院成立了专门的辐射防护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章程、具体职责、职能,落实19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了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相关规章制度上墙。

2.有40名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了个人辐射剂量计。医院设置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保证机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严格,责任落实到人。

三、验收监测结果

以下数据来源于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提供的监测数据。

(一)医院的射线装置在关机状态下,周围环境X–γ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在0.13~0.30μSv/h之间,属本底水平范围。

医院的射线装置在开机状态下,直线加速器机房周围X–γ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在0.15~0.26μSv/h之间;其它射线装置(螺旋CT、模拟定位机、X光机、乳腺机、移动小C臂)机房周围X–γ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在0.16~0.64μSv/h之间;移动X光机、牙片机开机状态下,医生操作位周围X–γ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在0.16~0.20μSv/h之间;DSA机房外各监测点的X-γ剂量率监测结果在0.22~0.29μSv/h之间,各监测点的X-γ剂量率监测结果均接近本底值,基本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二)核医学科控制区的X-γ剂量率监测结果在0.20~1.52μSv/h之间,监督区的X-γ剂量率监测结果在0.18~0.31μSv/h之间。控制区各监测点β表面污染监测结果在0.013~0.80Bq/cm 2 范围内;监督区各监测点β表面污染监测结果在0.012~0.292Bq/cm 2 范围内;工作服(包括铅衣)β表面污染监测结果在0.04~2.26Bq/cm 2 范围内,均在《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相应的控制范围内。核医学科外排废水的总α放射性为1.5×10 -2 Bq/L,总β放射性为0.522Bq/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规定的限值。

(三)医院放射性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最大年有效剂量值为0.688mSv,公众人员最大附加年有效剂量为0.016mSv,均能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剂量限值要求,也低于相应管理限值要求。

四、联系方式:0791-86866673

联系人: 齐 骞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省环保厅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3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