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会副会长:教育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行走

04.11.2013  20:09

  □朱永新(新教育实验发起人,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如果要我对十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情况做一个简单的评价,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行走。

  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中国教育走的是一条效率优先的道路,基础教育领域实验学校的确立、重点学校的评估;高等教育领域211工程、985工程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等,这些让强校如虎添翼的举措,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锦上添花,结果造成了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重点校与薄弱校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

  2003年7月28日,胡锦涛发表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讲话,科学发展观在十七大上被写入党章。十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教育公平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2003年,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农村教育发展薄弱问题。决定实施加快中西部农村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攻坚计划。

  2006年开始,先后对西部农村全面实施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政策;采取招聘特岗教师等办法补充西部地区农村学校的师资。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正式颁布,更明确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把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主张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同时明确提出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要求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2011年,中央财政拨款100亿元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每年160多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与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四省区政府正式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构建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的机制。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1984.6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4%以上。大量增加的教育经费在“保运转、保工资、保安全”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努力做到四个倾斜: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

  可以说,这十年来,我们走在力推教育公平之路上,步伐并未停过。但是,我们也清晰地看到,由于缺乏有效而严格的评价标准,各级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仍然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摇摆不定,教育资源向好学校集中的趋势没有得到遏制,各种重点建设与重点投入仍然以新的名目继续进行。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择校问题,大学之间的差距拉大问题等,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实现教育公平,仍然有漫长的道路需要行走。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