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机关创新理论学习 办“手机党校”
人民网北京7月3日电 (熊旭 实习生杨燕红)今日,教育部下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要采取部领导领学、专家讲学、典型引学等多种方式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举办“教育改革发展大讲堂”
《意见》强调要创新学习方式。鼓励个人自学,且组织集体学习。每月安排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司局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体学习,采取部领导领学、专家讲学、典型引学等多种方式进行。认真举办教育部机关“教育改革发展大讲堂”,请部领导、司局长解读教育政策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促进党员干部知全局、熟政策、促协作。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建立和完善定期集体学习制度。
创新网络学习 办好“手机党校”
《意见》还表示,要深入实践学习,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把理论学习同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每年确定若干专题,制定专门调研计划,深入教育改革试验区和基层联系点及其它基层单位,切实加强超前性专题调研、问需性走访调研、指导性跟踪调研;坚持带着问题下去,带着解决问题的办法回来,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实效。
此外,还要创新网络学习。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学习,坚持办好机关“手机党校”,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开办网上理论学习专栏,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利用教育报刊社、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教育部门户网站、“微言教育”等网络平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直面问题、参与讨论、点评答疑,促进学习交流互动。
把理论学习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意见》强调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还要完善学习制度,要制定学习计划。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认真制订本单位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具体学习方案,确保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的集体学习。把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学分累计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年底公布各司局平均学分和干部个人学分。把理论学习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在述职报告中单列一部分。把理论学习、理论素养、理论思维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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