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为疗伤敲碎玉镯该谁赔? 交通事故中延伸的间接财产损失引发理赔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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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南昌一位64岁的老太太在小区骑自行车时,与一辆小车发生事故,老太太左手骨折,小车司机负全责。在医院,医生要对受伤的手上夹板,必须要先取下老太太戴在手上的玉镯,征得双方同意后,医院敲碎玉镯,为伤者的手进行治疗。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都好处理,唯独这只在10年前买的玉镯赔偿问题,让事故双方难于谈拢。司机愿意按照当初购买价进行补偿,但老太太家属认为手镯每年都在升值,并开出了4万元的赔偿要求。这起关于玉镯等不可量化财产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赔付额度引起了多方争议。
如今,这起道路交通事故虽已协商解决,但当再谈起时各方仍存争执。
老太遇车祸手骨折
医院敲碎玉镯治疗
医生需要对陈老太的手上夹板治疗,但是由于其手腕肿胀,手上戴的玉镯无法取下,为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医生将手镯敲碎
“玉镯是十几年前在海南旅游时买的,当时花了价钱的。算了,我们就让点步。”11月11日,记者拨通陈老太的电话时,陈老太的家属仍然认为这事处理起来很复杂,不愿过多地再谈案情。
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的经过。今年1月22日,驾驶人张某驾驶小车在南昌市高新区万科四季花城北区香樟院路段,由西往东行驶,与路段右前方同向陈老太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老太受伤及两车受损。张某停车查看后未报警便步行离开事故现场,于第二天到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青山湖大队投案。经交警部门最后认定,由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我当时是吓到了,对方家里来了好多人,就离开现场,到家里让哥哥下来处理事情,并把老太太送往医院检查。”11月12日,张某告诉记者。
陈老太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及司法鉴定,左手骨折系交通事故造成。治疗过程中,医生需要对陈老太的手上夹板治疗,但是由于其手腕肿胀,手上戴的玉镯无法取下,为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医生将手镯敲碎,对陈老太进行治疗。
2月19日医院开具的证明。证明中的内容就是说明关于玉镯为何需要敲碎的情况,其大意如下:“患者手腕佩戴玉镯一只,影响治疗操作,建议患者家属取下,但因手腕肿胀,无法取下,故敲碎患者手戴玉镯,进行手法整复。”
玉镯鉴定为A货
定价成争议焦点
亨得利对玉镯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这块玉镯是A货,但是亨得利未对玉镯进行定价
玉镯是陈老太10多年前旅游时买的,记者采访时,其家属也没有说出当时的买价。
“10多年前到现在肯定是不止原来的价格了。”这是之后陈老太家属开出4万元赔偿价时的想法。
黄金有价玉无价。对于这块碎了的玉镯,张某说陈老太最终并未拿出任何购买凭证。这给当时的事情处理带来了难度,双方就这事很难找到平衡点。“最后,我陪着对方,到亨得利对玉镯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这块玉镯是A货,但是亨得利未对玉镯进行定价。”
A货玉镯意思就是指未经过任何作假处理的正宗原色天然翡翠。鉴定有了,是真货,这下应该没有争执了。
但是,鉴定机构未对玉镯进行定价,到底如何赔偿,赔偿依据是什么?双方产生了争执。一方认为玉镯有10多年的年份了,到现在是更值钱;另一方认为,玉就算是A货,也分色好坏,成色不好的玉,年久也值不了多少钱。
从南昌市保险行业协会得知,这类由交通事故延伸的财产损失引起的理赔争议案件平常并不多见,玉镯这个案件比较特殊,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具有争议性。
让人奇怪的是,张某当初为何不请鉴定机构对玉镯进行定价?
记者了解到,在南昌,被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只有一家,即南昌价格鉴定中心,但是该中心不具备对玉进行价格鉴定的功能,所以如果当事人要进行价格鉴定,必须委托第三方来鉴定。邀请第三方鉴定则涉及高额的鉴定费用,或许最终被鉴定的物件的价格远不如高额的鉴定费用。基于这个原因,当时的调解方案并不支持委托第三方鉴定,最后选择调解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