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成功做好一庭前调解工作

12.11.2015  11:32

  应该市一农机合作社的请求,新余市农机站牵头,成功做好了一庭前调解工作,受到当事双方的好评。

  该农机合作社在2012年购置了两台某品牌烘干机,因存在纠纷,尾款一直未付清。厂商为维护其利益,于今年上诉至当地法院。农机合作社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强烈要求做庭前调解,并找到市农机部门要求组织调解。11月6日,市农机站约来厂商销售经理、市政协有关部门领导、政协委员工作站代表以及律师等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当厂商销售经理从安徽赶来时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通过双方陈述诉求、理由和依据,大家依法、依规、依据逐项逐条进行梳理核对核实,同时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最后9.2万元债务纠纷以实付5万元达成调解,减少了农机合作社4.2万元损失,同时维护了厂商的合法利益,达到双方满意的效果。为增进社会和谐安定团结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