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官员如何炼成“规划之神”?

05.07.2014  15:46

出事官员”与规划联系起来,已不是新鲜事。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免职;中山大学地理与规划学院教授袁奇峰在微博上批评:“因为广州中新知识城规划的挫折,新加坡规划之父刘太格说:不要再叫我‘规划之父’了,我在广州遇到了‘规划之神’。出事官员大多不尊重科学,不知道常识,在山顶开挖大湖,在山地建百米大道,疯狂又狂妄。

规划之神”,当然不是赞语,而是批评部分官员无视科学与常识,在规划上肆意妄为,创造出一个个反面“奇迹”。像“李拆城”(李春城)、“季挖挖”(季建业)这样的外号,足以显示出这些官员是多么热衷于城建。与之相伴的,往往是城建规划中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既体现在“一朝天子”一朝规划,前任的规划可以轻易推翻,也表现在“拍脑袋”决策上,如袁奇峰所说,一些地方领导把自己当成了城市“总规划师”,真懂规划的专业人员反倒成了画图工具。

官员是如何炼成“规划之神”的?首先,是官员自己乐意做。规划是城建的基础,而城建能体现政绩。季建业在扬州上任不到三个月,就把整个扬州变成大工地。在扬州八年的城建成绩得到赏识,季建业转任南京市长,没多久就拍板数亿元启动三条主干道改造。除了政绩,还少不了利益驱动。在利益输送关系中,一些地方官员为不合理甚至违法项目当起了“保护伞”。如广东茂名市原副厅级市长助理雷挺,在任茂名市规划局局长期间,擅自决定修改房产项目的容积率等重要指标数值,为开发商带去滚滚财源,却使国家利益遭受1.1亿多元损失。

部分官员主观上乐意做“规划之神”,同时,他们手中的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则在客观上创造了条件。在城市规划中,科学和民主都不可或缺,规划要经过充分论证,专家意见要得到体现,公众利益要得到足够关照。然而,一些主事官员往往能绕开程序,或者让程序跟着决策走,比如把“不听话”的专家撤走,以提高规划的“效率”。“唯上”者则帮着“自圆其说”,推进表面合法的程序。权力得不到应有的限制,犹如脱缰的野马撒开腿狂奔,“效率”是有了,但法治和公正就很可能遭受践踏。

要把“规划之神”从“神坛”上赶下来,就不能再让规划变成官员手中任意揉搓的橡皮泥。规划过程要充分体现科学和民主,规划结果则要体现刚性,这需要在法律、制度和程序上加以保证,比如人大审议、上级备案、社会听证。关键是,公共权力要得到有效约束,不能让官员任意决定、修改规划。如果总在官员“出事”之后才来检讨其曾经的“雷厉风行”,那还是有点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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