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消法》工商局长访谈 访吉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
用足用好资源 全面提升效能
记者:在今年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强调要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改革,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如何理解这一指示精神?
臧忠生: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机关的主要职能,是长期以来我们参与社会管理、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当前,工商部门正面临深化改革、职能转变、职责划转、体制调整等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必须坚信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体制如何调整,消费维权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张茅局长在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座谈会上强调,要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改革,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以贯彻新《消法》为契机,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改革,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创新消费维权机制,积极推进12315体系建设。这是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分析消费维权工作形势后作出的重要论述,再次充分说明抓好消费维权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为我们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原则。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用足用好内外部资源,全面提升维权社会化水平。
记者:今年以来,吉林省工商局贯彻落实新《消法》的主要措施有哪些?取得了哪些成果?
臧忠生:今年以来,我们以新《消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一是多措并举,学习宣传新《消法》。通过制作播放系列动漫宣传片,开设省级电视专栏,利用银行网点滚动电子屏开展宣传,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等有效手段,向全省工商系统和全社会广泛宣传新《消法》。“3·15”期间,我们还集中对外发布了全省年度消费维权报告、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报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情况报告、社会监督情况报告等一系列维权报告,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普遍好评。
二是创新机制,贯彻落实新《消法》。我们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全面实行由吉林省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管理,初步建立起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退市、统一查办和统一发布的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格局。同时,我们加大假冒伪劣商品整治力度,加快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了消费侵权行政约谈机制和消费投诉数据分析及消费警示统一发布机制,为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健全体系,积极践行新《消法》。截至目前,全省133个重点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100%覆盖,全省“五进”维权工作站已建成3000个,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一会两站”建设工作也逐渐步入规范化与制度化轨道,在各乡镇、街道建立消协分会578个,在行政村、社区、工商所、商场、超市等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8492个。
记者: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环境特点,吉林省工商局下一步贯彻落实新《消法》,将突出哪些方面?
臧忠生:一是要加快推进地方立法进程。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基础准备工作,下一步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推动制定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法规。
二是要加大全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力度。我们依据商品质量抽检、消费者投诉、市场监管所掌握的情况,研究制定全省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办法,对全省1265个商品交易市场实行信用分类管理。
三是要出重拳,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我们以涉及消费安全的商品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美容美发、汽车清洗、健身等服务领域预付卡消费经营单位为重点,针对这些行业中存在的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服务行业从业行为。
四是要进一步抓好消费维权队伍建设。针对工商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消费环境、消费业态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将加快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商品质量抽检专家队伍建设,着力提升12315执法体系消费维权队伍业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好消协组织作用,推进社会监督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