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旅游产品规划设计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发委、省直管县旅游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广大旅游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我省旅游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效性和权威性,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我委决定开展全省旅游产品规划设计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参选项目必须是“十二五”以来,重点是我省推进旅游强省建设以来(具体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编制完成、通过评审,并已经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旅游规划。
2. 参选项目必须以江西省域范围内的目的地为编制内容,全国所有旅游产品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江西省域范围内旅游产品规划设计都可参与评选。
3. 参选项目分类:
(1)旅游区规划:包括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规划、旅游区详细规划、旅游产品开发规划(策划)、旅游线路建设规划等;
(2)乡村旅游扶贫规划: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是指以一个行政村为单位,以精准扶贫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旅游相关产业为切入点,帮扶村民脱贫致富的旅游规划项目。为配合2016年江西乡村旅游提升年专设此类,编制完成时间截止点放宽至2016年6月30日。
二、申报和评选时间
1. 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评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 2016年7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3. 2016年8月组织专家制定评选标准,对参评规划进行评审。
4. 2016年9月在江西旅游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016年10月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颁布获奖证书。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应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或经过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的规划;
2. 申报项目须附项目所在地旅游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估意见;
3. 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应由牵头单位申报,并应先行征求合作单位意见,附上合作单位同意联合申报的证明材料;
4. 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得另行申报。
5. 原则上同一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
四、申报程序
1. 省级旅游产品规划设计项目,由编制单位将申报项目材料直接送省旅发委规划财务处。
2. 市、县级旅游产品规划设计项目,由各设区市旅发委汇总后统一送省旅发委规划财务处。
五、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并分别提供电子版一份;
2. 正式规划成果一式两套,含文本、说明书、图册等,装订成A3或A4尺寸;
3. 申报光盘或U盘一份,内容要求如下:
(1)项目的主要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实施情况介绍以PPT格式或视频文件演示,介绍播放时间不超过8分钟。
(2)主要规划设计图,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
(3)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六、注意事项
1. 申报项目所在市、县旅游规划主管部门应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2. 有合作单位的,编制单位和主要编制技术人员名单次序应经合作单位同意,并在申报表中加盖公章;
3. 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允许修改。未按照要求制作申报材料的,将影响参评效果;
七、奖项评选
1. 本次评选奖项分为旅游区规划类、乡村旅游扶贫规划类。
2. 各类项目获奖等级比例,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报送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具体确定。
一等奖:技术难度大,规划理念和技术手段有突出创新,在设计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居全省同类项目最高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等奖:技术难度较大,规划理念和技术手段有所创新,在设计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居全省同类项目领先水平。
三等奖:在设计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居全省同类项目较高水平。
鼓励奖:在设计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
八、评优与奖励
1. 本次评选将聘请9名有关旅游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选;
2. 获奖项目将统一公布并予以表彰,对承担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单位与个人,在参与江西省旅游规划设计竞标活动中,将作为加分的主要因素。
九、刊登评选公告
为扩大本次评选活动影响,切实评选出优秀规划成果,拟在《中国旅游报》等媒体刊登评选公告。
十、获奖成果专集
将各类优秀成果主要内容、创新特色、专家点评汇编成集出版。
联系人:崔军义
联系电话:0791-8629509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183号江旅国际大厦621室
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