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冬季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秋冬季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旅游市场快速升温,我省接待游客人次逐年快速增长,做好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显得更趋重要。
为策应旅游强省战略,保障在赣游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让广大游客吃得安全、吃得健康,经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5年10月开始,至2016年2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0月)
主要内容:面向重点旅游景区及周边、游客较集中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引导餐饮服务单位提升自律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参与“洁厨亮灶”,主动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整治规范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2月中旬)
主要内容: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餐饮市场,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同时,结合省局(赣食药监餐[2015]8号)文件精神,推动“洁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打造一批有示范价值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使全省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消费环境有效净化,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食品。
3、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2月中下旬)
主要内容:逐级按要求上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普遍性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的举措。
三、工作要求
1、要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旅游市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研究分解任务,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要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旅游人次多、就餐游客集中、可能存在超限度供餐以及曾经发生过违法违规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既力求最大限度消除餐饮食品问题隐患,也力争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保证游客吃得安全放心。省局将集中通报全省整治行动成果,各设区市局和樟树市局上报的典型案例应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与工作总结同期报送)。
2、要打造一批示范单位。在净化餐饮服务食品市场的同时,注重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各单位要积极发挥省局专门工作经费的作用,注重培育创建一些基础条件较好、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餐饮服务食品示范街,打造一批游客安心消费的旅游餐饮服务食品示范店。新余市局、鹰潭市局应创建不少于2条示范街,其他设区市和樟树市局应创建不少于1条示范街。
3、要与日常工作和“洁厨亮灶”有机结合。要把整治行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既要保证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又要完成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充分利用整治行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强“洁厨亮灶”的宣传发动,鼓励引导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洁厨亮灶”,清除各类不洁因素,提升后厨管理水平,主动亮晒后厨卫生、原材料采购使用和操作加工过程,让游客明明白白放心消费,从而步入以质量取胜、以安全取胜的健康良性发展轨道。
请各单位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省局餐饮食品处。
联系人:凌敏峰 联系电话:88178697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