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南昌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七成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5日电 4日,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发布加急文件调整南昌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明确要求南昌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七成,具体执行时间从15日起,按“孰前原则”认定交易时间。
目前,南昌个人住房的贷款政策为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家庭,银行不予办理贷款。
此次下发的加急文件,要求各银行从12月15日起调整南昌市(含南昌市辖内4县,下同)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不过,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并继续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根据该文件的要求,在南昌市(含四县)发生的住房交易,凡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均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住房交易时点按照“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受理收件收据记载时间和贷款审批通过时间”等三个时点“孰前原则”认定。
“孰前原则”是指这三个交易时点中的任何一个,如果在12月15日前完成,都可以按照原有二套房首付六成执行。也就是说,如果12月15日前已经签订了网签合同,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办理贷款手续的,按照‘孰前原则’,还是可以按照二套房首付六成办理。
此外,文件还要求各银行进一步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借款人资格审核,其中包括购房者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借款人征信记录等,对于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将不予发放贷款。据某国有银行信贷中心的负责人介绍,比如在信贷政策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会对客户进行排队,优先向“优质客户”发放贷款,适当提高有非恶意投资记录者的贷款利率等。根据这份文件,今后有征信污点的购房者,要想从银行获得贷款就更不可能了,哪怕是提高利率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