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明年城镇居民医保10月1日起开始缴费
9月21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部门获悉,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出炉,续保标准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针对新参保的居民,需补缴2010年至今的费用,共需缴2050元。社保部门提醒广大参保居民,今年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0日。
明年南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9月21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部门获悉,2015年南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正式出炉, 2015年的续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
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10月1日-12月30日。人社部门提醒,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到南昌银行缴费。新参保的居民,请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英寸(红底或蓝底)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凭医保个人编号到南昌银行缴费。
新参保成年人需缴费2050元
南昌市人社局介绍,依据《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规定,凡中途参保的,应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自市级统筹文件规定年度起(也就是从2010年)未参保年度的参保费用,凡中断参保的,应自中断年份起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度的参保费用。
新参保(2010至2014年均未缴费)的缴费标准(包括补缴财政补贴部分)为:成年人2050元,未成年人1430元。
七类人员新参保不需补缴
记者了解到,有七类人员新参保不用补缴费用,具体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在户籍地已参保新迁入人口、大学生毕业返回原户籍所在区、退伍人员、当年低保资格取消人员、劳改及服刑期满人员、出国后回国人员等。所补缴年度的门诊家庭补助金将补划到社会保障卡上,补缴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自2015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以后年度将以此类推,少缴几年补几年。
据了解,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在出生后3个月之内补办申报缴费手续。另外,符合财政全额负担保费条件的居民,请于10月1日-12月30日,持相关证件,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手续。(来源:江南都市报 记者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