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曝聚餐时遭特型演员强奸 呼救20分钟
28岁的丁女士前晚报案称,当晚10时许,她与朋友在大兴区科苑路天玺书画院的聚餐中遭到强暴,施暴者为特型演员常某。昨日大兴警方证实,已接到该事件报警,目前正在调查中。
当事女子称呼救20分钟
据丁女士说,前晚的饭局是一周前与天玺书画院王院长约定的,后来又邀请了常某。
“晚上6点40分左右,参观完书画院后,我们3人坐在露天小院里吃饭喝酒”,丁女士回忆,当时共拿出3瓶五粮液,每人喝了4两左右,常某看起来也很清醒。10点左右,她起身去四合院西侧卫生间,常某尾随在身后。
“我从卫生间一出来,他就把我拉进了旁边一间屋里,开始扒我衣服……”丁女士称,自己不断反抗并大声呼救,但无济于事,此后,她还听到了多次手机拍照声音。
丁女士称,整个过程持续了约20分钟,她不断呼救,但并未得到坐在院子里的王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回应。事发后,常某离开书画院。“王院长听说后,劝我要冷静,最好别声张。”
昨日清晨6时许,丁女士前往朋友家中休息。此前,她在团河派出所进行笔录,并前往大兴仁和医院提取DNA样本和抽血化验。
事发房间被疑经过整理
昨日上午7时许,记者在北京天玺书画院看到,事发房间在卫生间旁,门上挂有“物业经理室”标牌,房内摆设有古典桌椅、床榻等家具,榻上被单平整,被子和枕头叠放在一角。
“我昨晚也和警方一起去指认过现场,但发现房间已经被整理过了”,丁女士称,再去时床榻已变平整,两个枕头只剩一个,“事发时我遗落在房里的一条可作为证物的内裤也不见了。”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书画院王院长,对方回复“这事别问我”后便匆匆挂断电话。此前王院长曾对媒体表示,对常某为人并不了解,对于丁女士所说的“强暴”一事则称,“我也说不清他们之间发生的事。”
据丁女士称,常某约45岁,身高175厘米左右,自我介绍时都会称自己是“特型演员”,出演过一些电影。
“我和常某并不熟悉,因为都是书法爱好者,在一次书法笔会认识,后来只通过微信交流过几次,大多是书画艺术方面的事情”,丁女士同时展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常某多次使用“宝贝”等称呼,“我责备过他,说这样不尊重,并不再理会这样的称呼。”
记者昨日多次拨打常某电话,但一直无法接通。当天下午,大兴警方称,前晚已接到该事件的报警,并出警处置,目前正在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