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高收入标准”之争中的真问题

29.01.2014  13:02

混淆概念常常会导致误解,双方争辩得面红耳赤,可实质上说的并不是同一件事。最近关于“高收入标准”的争论即是如此——国家统计局几天前发布的一份报告称,统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时“高收入组”的平均数是56389元;但很多急于吐槽的网友将其理解成了“家庭人均收入超5.6万元就算高收入群体”,有网站更草率推算出“城镇居民月入4699元就算高收入”的结论。

首先有必要厘清的是,“可支配收入”与“收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国家统计局报告中所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是指就业者的平均收入,而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公积金等各项费用之后,可直接用于最终消费和储蓄的收入。比如,一个年收入10万元的劳动者,可支配收入可能只有7万元。

另一个问题是,统计学意义上的“高收入组”,与普通人理解的“高收入群体”并不相同。统计核算领域的高收入组,是全国抽样调查中占前20%的人群——以此匡算,中国能纳入“高收入组”的约有1.5亿人;而一般民众口中所说的高收入群体,主要是指那些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

弄清楚了这两点,就不难看出,“高收入标准”之争中的很多吐槽者,都因混淆概念而产生了误解。事实上,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去年全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数是2.42万元,5.6万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是中位数的2.3倍。因此,将这一批人归为统计学意义上的“高收入组”,其实没有太大的问题。

不过在我看来,这场“高收入标准”之争,还有两方面问题值得深思。

其一,统计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尚有较大的改进余地。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与民众切身感受差距很大,早已不是新鲜话题。5.6万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被误解为“高收入标准”,就与人们经常“被高收入”和统计数据注水、失真有关。

这次是在“高收入标准”招致广泛质疑之后,国家统计局才通过官方微信澄清和回应。其实,如果能主动提前把工作做细,让统计报告更通俗易懂,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误会和争议。

其二,“5.6万元”和“高收入”这两个词结合在一起的落差感,说明现实离民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民众对“高收入标准”的吐槽虽然有误解的成分,但却真实地反映了大家对进一步增加收入、更多分享改革成果的期盼。中国只有把收入的蛋糕进一步做大,并逐步完善和优化收入增长、收入分配机制,才能保证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收入分配改革的红利,也才能尽快形成更加合理、均衡的收入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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