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动车禁烟条例要求无新意执行有讲究

26.12.2013  19:56

  随着动车组列车开行的不断增多,吸烟逼停动车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在新近公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特别加入了动车组内禁烟的规定。该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明确规定了十六项禁止实施的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这意味着从新年第一天起,如果乘坐动车组列车吸烟的话,将会面临最高2000元的罚款。

  (12月25日《大河报》)

  因为乘客吸烟触发烟雾警报器逼停动车的事件,已经发生多起。之前,因为乘务人员只有劝导、督促的义务,并无罚款的权利,动车上吸烟的情况是屡“”不止;如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对吸烟者进行罚款便“有据可查”了。

  众所周知,罚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就是希望借此构建安全文明的乘客环境。毕竟在动车上,抽烟事小,但安全事大,而动辄逼停动车,浪费一车人的时间,显然是相当不妥的。一个人行为“越轨”,一车人埋单,这样的现实情况,必须得到有效纠正。如今,对动车上吸烟乘客进行处罚,就是架起了“高压线”。

  为了乘客的安全也好,为了乘客不浪费时间也罢,动车禁烟是必须的。更何况,即便没有《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也有《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已将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工作场所,以及网吧、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全部定义为需要100%禁烟的公共场所。这意味着,无论根据哪个规定,动车上吸烟都是不被允许的,如今的条例只是让规定更加规范、更加严苛而已。不过,规定动车上吸烟罚款,能否杜绝动车上吸烟的情况呢?这仍要打一个问号。

  一个十分常见的案例是,公众横穿马路、闯红灯、乱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按照一些城市的相关管理规定,是要被罚款的,但遗憾的是,在实际执行中,要么罚款徒具观赏价值,要么就是运动式执法,导致相关规定被“架空”。而在动车上,随着铁路与航空的竞争日趋激烈,秉着“顾客是上帝”的原则,即便有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乘务人员是否就按照规定操作与执行呢?仍有待观察。毕竟,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对公众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如此,《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要跳出这个沉疴,需要的不只是条文规定,还有乘务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者的安全意识等。

  因而,于动车乘客吸烟而言,《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架起了“高压线”,但在现实的操作中,仍需要通上“高压电”。所谓“高压电”,即秉着为乘客安全与时间着想的原则,对于动车上任何吸烟的乘客,无论身份背景,都应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罚;对于屡劝不止的,更要从严从重处罚。唯有如此,这一条例的刚性作用才能发挥出来,也才会形成必要的“震慑磁场”。如果这个条例只是摆出来吓吓人,那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 评论员 龙敏飞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