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政府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会

14.07.2017  21:41

7月13日,景德镇市召开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会。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利民出席会议并为受聘市政府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出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操保官主持会议并宣布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聘请法律顾问的决议。

王利民逐一为江西华镇律师事务所陈天助,  江西京天律师事务所万小荣、曹志瑜,江西晨天律师事务所吴安平,  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李俊,江西华镇律师事务所骆剑明,广东普罗米修(景德镇)律师事务所筹备负责人何再顺,江西景之元律师事务所金鹏光等8名同志颁发聘书。

王利民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聘任法律顾问,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现实要求,是深入推进依法执政的实际行动,标志着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王利民强调,市政府法律顾问是市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方面的智囊团,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市政府法律顾问要牢记光荣使命,不负政府信任和期望。法律顾问要尽快熟悉市政府的职能权责,熟悉掌握市政府工作规则和流程,按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主动作为,提出合法、合理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要立足市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熟悉政策、精通法律、思维缜密的优势,多想点子、多出主意、多谋对策,当好市政府的“镜子”,为市政府依法执政提供法律保障;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市政府的工作特点,发挥专业优势,精心设计一些“自选动作”。

王利民希望,通过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本市法律服务水平会进一步提高,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会更上一个台阶,一定能够实现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会上操保官逐一与法律顾问签订《顾问合同》。各位受聘法律顾问作了交流发言。(景德镇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