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02.2018  03:53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乐平市十里岗镇副科级干部董春根违规操办母亲生日宴问题。 2017年11月21日,董春根参与操办其母亲生日宴,事前、事后均未向组织报告,且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00元。2018年1月19日,董春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浮梁县西湖乡茶宝村党支部书记毛术祥等人违规支付餐费问题。 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西湖乡茶宝村委会虚构曹下桥梁建设合同,违规套取工程款30000元,用于支付来人接待餐费。毛术祥作为茶宝村支部书记兼茶宝村财务审批人,茶宝村支委委员汪镇锋作为茶宝村支委委员及村财务审核人,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10月30日,汪镇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毛术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