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何需对广场舞如此“矫情”
泼粪、枪击、放狗咬……是谁惹怒了做出此类极端行为的市民?不是犯罪分子,而是跳广场舞的中国大妈们。近半年来,有关广场舞扰民的新闻高频率地出现在全国各地的报刊之上。在不堪噪音骚扰的市民眼里,这些抢占了小区空地和街边广场的大妈,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但大妈们也非常委屈,“我们并不想骚扰他人,我们只是追求健康和身心愉悦的生活,这难道也有错?”。(据11月24日《中国青年报》)
首先,笔者不赞成把大妈们跳广场舞视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一说,更认为这是一种“矫情”。
我们都知道,这些喜爱跳广场健身舞并逐渐增多的大妈们,大多都是五十岁往上数中老年人,甚至更不乏六七十岁的老头老太太,这样的大妈和老头老太太,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他们从上个世纪六七十、甚至五六十年代一路走来,历经生活的磨难和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的年月,在奉献了“激情岁月”让国家经济取得发展之后,她们都已经带着一身伤病离开工作岗位但依然在家庭中承担重要角色,除了管理家庭为儿女继续“服务”之外,在早晚难得的空暇时间,和老伙伴们在一起在露天的广场上随着音乐“扭扭晃晃”,也为城市的夜晚增添了喜庆与祥和,看到这些欢快跳舞的大妈们,没有哪一位做子女的不希望自己家的父母老人也能加入进来,笔者问过很多早起晨练晚上跳舞的大叔大妈们,他们的子女不仅没有任何反对,反而还会给父母购买小音响设备,积极为她们下载新潮舞曲,笔者居住省城一小区,距小区百米远的一处大广场,每天晚上至少有五拨大妈们分别在各自区域拉开阵势,最多的一拨有100多人,最少的也有十几位,整个广场一到晚间,就成了老人们欢乐的海洋,小区居民不但没有感觉到自己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很多家庭更会领着孩子去凑热闹,事实上很多年轻人正如北京这位健身教练所言,谁都希望看到自己的母亲更健康,更愉快。
毋容讳言,如果在小区内或居民楼下的空地上跳广场舞,着实会给附近居住的住户尤其是孩子学习休息造成一定影响,但事实上这种情况不仅极少,即使有,爱跳舞的大妈们一般都比较通情达理,无论是要求降低音响,还是另外选择地方或是缩短跳舞时间,大妈一般都会体谅,实际上长期跳健身舞的大妈们不但会身心健康,心情的愉悦也会促进脾气和修养的改善,只要年轻人出于尊重心理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跳舞的组织者绝不可能跟住户“抢占有利地形”,退一步说,能在自己居住小区楼下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多半都是自己的街坊邻居,对于她们跳舞的“影响”,无论出于邻居之间的感情和睦,还是出于对老人应有的尊重,年轻家庭都应当予以包容,笔者注意媒体报道的几期“泼粪、枪击、放狗咬等“极端行为”,实际上这是一种极其自私自利的无道德行为,分析这几起“肇事”的住户就不难发现,都是家中没有老人在身边,或是出于嫉妒,或是出于对自己老人的某些矛盾纠葛,尤其是对跳广场舞大妈的“枪击”更涉嫌犯罪,而放狗咬的那位住户,在强调大妈们跳广场舞“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却恰恰忘记在城市里饲养大型攻击性“藏獒”给市民生活造成的安全隐患,实质上他们这些极端自私行为并不完全是因为大妈们跳广场舞的音响过高,而是出于某种极不正常的心态发泄。
北京市东城区广场舞教练段晓彤说的很实在,年轻人不会去跳广场舞,也许还讨厌广场舞,但如果你想到自己的母亲和亲戚因为跳广场舞变得身体和精神都更好了,你还会反对广场舞吗?。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走过来的中老年人,对中国传统的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有着最刻骨铭心的喜爱,现在大妈们跳的很多的广场舞,不仅有着浓郁的民族特色,就连音乐也大多包含民族元素,她们或退休或在家庭忙碌之后,和老伙伴老邻居们在一起开心跳舞健身,实质上是在用健康为儿女们降低生活负担,用舞蹈在赞美今天的生活,用欢乐在为年轻人们鼓劲加油,看到有这样的母亲、有这群大妈们欢聚跳舞的广场,作为年轻的儿女们有什么理由认为她们的广场舞“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呢?
提议禁止和以任何方式反对甚至威胁大妈们跳广场舞的行为都是“矫情”,一些地方采取强制性措施,限制广场舞在公共场地上的开展更是在“乱作为”,公众财政兴建的公共广场不允许中老年人自发跳广场舞,这样的广场就真的算是徒具观赏价值的“形象工程”,政府要做的是积极引导和做好服务,可以进行必要的规范,但绝不应该图懒省事的一禁了之,如此更是在违法行政,无论是时下的年轻人还是掌握公权力的地方政府,对一辈子为家庭操劳为国家做过贡献的大妈和老头老太太,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让他们晚年生活的更健康更快乐,更应宽容和包容他们寻找健康生活的方式,这是做人的孝道,也是政府应当弘扬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