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村民家打白条 新建区粮食局不还钱成老赖

30.09.2015  12:25

    几名工作人员到村里宣讲拆迁工作,把村民家当食堂,消费了4826元,却打白条欠债一年多,新建区粮食局成了村民眼里的“老赖”。

    9月29日,新建区长堎镇前进村的村民陈承志告诉记者,去年5月,前进村纳入拆迁范围,当时的新建县成立工作组进村做宣讲工作,负责给陈承志家宣讲的是区粮食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向陈承志提出:“上你家吃饭,征迁完后结算。

    考虑到对方实际情况,陈承志同意了这个要求。于是,几位工作人员便在陈承志家用餐,每次都由新建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刘国强签单。陈承志向记者出示了一张账单,里面有工作人员的消费记录,共计4826元。

    去年7月底,征迁工作结束,陈承志却没能收到这笔伙食费。陈承志多次上门讨要,可刘国强一直推脱。陈承志说:“开始还能打通电话,后来刘国强的手机号码变成了空号。

    29日上午,记者向新建区粮食局核实了刘国强电话号码,但无法拨通。“刘国强的电话号码现在无法拨通。”新建区粮食局局长夏华荣称,“刘强国欠了好多钱,因为诚信问题,经局里开会讨论,刘国强被停薪停职。

    夏华荣表示,知道该局有这笔欠款。他说:“今年4月,局里开党委会同意支付这笔钱,并将钱汇至刘国强私人账号,让其处理。” 夏华荣进一步解释:“没想到,钱被刘国强挪用了。现在,纪委正对刘国强进行调查。

    夏华荣表示,钱已经支付给刘国强,希望陈承志通过法律途径找刘国强个人还钱。“钱虽不多,但是新建区粮食局工作人员消费的。”陈承志认为,不能因为办公室主任刘国强个人原因,就让自己损失4000多元。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健表示,新建区粮食局应该支付这笔欠款。“新建区粮食局内部规定如何处理这笔债务,债权人不得而知。”他说,“新建区粮食局内部虽委托人员处理债务,但债权人没收到这笔钱。因此,债权人不可能找刘国强个人支付,而应由新建区粮食局及时兑付这笔钱。”(记者 余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