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村主任收审批款 建房却迟迟未批
本报上饶讯 郭睿、江南都市报记者夏昊报道:6月12日,铅山县鹅湖镇青州村村民向本报反映,村委会主任叶细田以打白条方式私自收取村民建房审批款,或者连白条都不出具,使得村民房子虽早已建成但有关建房的批复至今尚未拿到。
村民举报:村主任收建房审批款不出具凭证
12日下午,记者在鹅湖镇青州村看到,村民手中的收款凭证显示:占先春的交款时间为2015年2月,金额7万元,收款署名是叶细田,没有加盖任何公章;邱斌权的收据加盖了青州村委会公章,交款时间是2015年2月17日,交款金额4.2万元。
据四户村民反映,村主任在收取他们建房审批款时没有出具任何收款凭证,他们建房后也迟迟拿不到批复。
村民邱祥有称,2014年上半年,他两个儿子向叶主任的私人账户转入了建房审批款5万元,叶主任收到钱后没有给他出具任何正规发票或白条。
村民张新福称,他向叶主任上交了建房审批款3.6万元。邱祥广2015年2月28日一次性交给叶主任1.8万元,而叶主任收到他们钱后均未出具任何凭证。
虽然他们的房子都已经顺利建成,但相关批复却迟迟未看到。当记者询问这几户村民交钱后为何不向村主任索要凭证时,他们说:“叶主任告诉我们只要交了钱,就可以建房子,其他的事不要多管也不要多问。”
就村民反映的情况,叶细田在电话中称他本人没有收取过这三户村民的建房审批款。至于审批款没有及时上交是因为村民没有将相应款项上交。
不过,青州村委委员张雪满向记者透露,叶细田自2014年以来收取村民建房款达数十万元,迟迟未上交上级财政,直到最近得知村民向信访部门实名举报之后,才于2015年6月10日向镇财政上交了占先春、叶海兵、邱斌权等四户村民的建房审批款23万余元。
镇纪委:村主任近日上交了23万元审批款
针对村民反映的情况,6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鹅湖镇政府,叶细田于6月10日补交23万元建房审批款一事得到鹅湖镇纪委汪书记证实。汪书记告诉记者,6月15日将入村对此事进行调查。